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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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医疗住院保险金 | 包括床位费、药品费、膳食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加床费、诊疗费、救护车使用费、护理费。 |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 门诊肾透析费用;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
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 因恶性肿瘤需要接受的门诊手术费用。 |
恶性肿瘤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住院前30天后30天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在保险公司认可的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治疗期间所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且以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或限制为限。累计给付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达到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公费医疗或其他商业保险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