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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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60岁前额外赔80%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不分组赔付3次,每次赔付45%保额;60岁前额外赔10%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60%保额;60岁前额外赔15%保额。 |
原位癌二次赔付 | 第2次确诊原位癌(需与初次确诊不同部位),赔付45%保额。 |
被保人豁免 | 确诊轻症/中症,豁免余期保费,保障依旧有效。 |
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 赔付150%基本保额 |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付 | 赔付150%基本保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保额。 |
投保人豁免 | 轻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余期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