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鑫裕金生养老年金险2022特点:
1、投保范围宽
该保险产品投保范围为0-72周岁,凡72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投保范围宽泛,覆盖人群广,可让更多客户享受到中国人寿的优质保险保障服务,惠及千家万户。
2、生存给付稳
该保险产品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照合同约定: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领取生存保险金。
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领取生存保险金;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领取生存保险金。
3、满期领取早
该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和十年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领取满期保险金。
4、身故保障高
该保险产品不仅涵盖身故保障,对于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额外提供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障。双重的身故保障,给客户加倍关爱。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1、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因疾病身故,按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3、 上述以外情形身故: (1)41周岁前身故,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 (2)41-61周岁前身故,所交保险费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
(3)61周岁起身故,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该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和十年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领取满期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 |
1、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 2、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
3、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 |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保险公司除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0-72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