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阳光保险
住院津贴
投保年龄
阳光人寿骨卫士意外骨折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41-75周岁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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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骨卫士意外骨折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障,提供意外骨折医疗,可选意外骨折住院津贴、重症监护室意外骨折住院津贴保障。
医疗险
小额医疗险
阳光人寿附加和泰特定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1年
咨询
属于健康医疗保障产品,提供疾病住院津贴保障,还可自由选择是否投保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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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医疗保障产品,针对因患甲型H1N1流感导致的住院治疗提供住院津贴。
尽享阳光自助保险卡B款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保险期限
1年
咨询
属于短期意外保障产品,提供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一般意外伤残以及因乘坐飞机、轨道车辆、轮船导致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还有意外医疗以及意外住院津贴。每份100元,一般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的保险金额根据职业类别有所不同。
阳光人寿附加金色阳光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至2010年12月31日
咨询
专属医疗保障产品,针对因患甲型H1N1流感导致的住院治疗提供住院津贴。
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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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补贴或重症监护室补贴
阳光人寿附加金色阳光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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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33种重大疾病住院、急诊及救护车使用等,给付各项住院补贴
阳光人寿附加真心随行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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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保障25年,保障因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补贴,最高补贴180天
阳光人寿附加交通工具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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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驾乘汽车、乘坐商业客运汽车、轨道车辆、轮船、飞机等导致的意外医疗、突发急性病医疗、意外住院补贴
阳光人寿附加真心相伴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25年
咨询
长期保障25年,保障因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补贴,最高补贴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