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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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5种重疾,按100%基本保额给付。 任意年龄投保,60岁前增加50%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0种轻症,给付3次,依次:30%、35%、40%保额/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给付3次,依次:50%、55%、60%保额/次 |
身故保险金 | 计划一:未满18岁:保费与现价比大 满18岁:保额 计划二:保费与现价比大 |
全残保险金 | 计划一:未满18岁:保费与现价比大 满18岁:保额 计划二:保费与现价比大 |
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 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自其确诊起满180日,或首次重疾为恶性肿瘤自其确诊起满3年,确诊恶性肿瘤:额外100%保额 |
豁免保险费 | 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如选择额外恶性肿瘤责任),豁免后续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