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人寿孝心保保什么?
产品条款:国富人寿孝心保老年特定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50至75周岁
交费期间:5年或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最高保额:15万
等待期:180天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经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或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纳保险费给付相应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一、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
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二者不可兼得。
三、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30%给付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合同的脑中风后遗症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国富人寿孝心保多少钱?
以55岁女性为例:
王先生为55岁的母亲购买国富人寿孝心保老年特定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障,保险金额为15万元,孝心保每年交费6079.5元,投保人豁免保费862元,10年交费。
王先生与母亲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1、恶性肿瘤保障:假如王先生母亲于等待期后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给付15万元恶性肿瘤保险金
2、脑中风后遗症保障:假如王先生母亲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的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给付4.5万元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该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身故保障:若王先生母亲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按主险已交纳保险费与其身故时主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4、保费豁免
若王先生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自其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主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而王先生母亲的保障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