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长生人寿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保险责任】
等待期内身故或确诊轻症、中症、重疾,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轻症疾病,不分组,间隔期90天,不同病种给付1次30%基本保额,可赔3次,累计是90%保额。
2、中症疾病保险金:20种中症疾病,不分组,间隔期90天,不同病种可给付1次50%保额,可赔2次,累计是100%保额。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大疾病,不分组,间隔期365天,不同病种可给付1次100%保额,可赔2次,累计是200%保额。
4、身故保险金:分为两个计划——计划一为18岁前身故给付2倍已交保费,18岁后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计划二为均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5、保费豁免:被保人初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投保人即免交剩余保费,合同绩效有效。
【案例演示】
张先生今年30岁,是厦门某餐饮集团后勤采购科科长,年轻有为,家中有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儿子。因为担心以后潜在的疾病风险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所以他给自己投保了长生人寿长生福优加重疾险(身故选计划二),基本保额5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障至终身,首年保费10800元。在度过等待期后,张先生可以享受到以下保险利益保障:
1、轻症保险:40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15万元,累计3次共45万元,间隔期90天。
2、中症保障:20中中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5万元,累计2次共50万元,间隔期90天。
3、重疾保险:100种重疾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50万元,累计2次共100万元,间隔期365天。
4、身故保障:若张先生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已交保费给合同受益人。
5、保费豁免:在张先生初次确诊轻症或中症或重疾后,他就无需缴纳剩余各期保费,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