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具体调整方案下面跟着沃保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2016上海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标准最新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5350元/月、致残二级5050元/月、致残三级4750元/月、致残四级4460元/月。
二、2016上海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最新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4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9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3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780元/月。
三、2016上海工伤保险抚恤金最新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2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
四、2016上海工伤保险退休养老金最新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16年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五、实施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自其实际享受伤残津贴之月起执行。
具体的工伤保险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上海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公开电话:021-23111111
官方文件地址:
《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gsbx/201603/t20160331_1243625.shtml
《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gsbx/201603/t20160331_12436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