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跟着沃保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为在本市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合理减轻参保生育妇女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二)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16年7月1日至发文之日,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具体的生育保险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上海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官方文件地址:
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sy/201607/t20160729_1246441.shtml
沃保网小编提醒:老一辈人总说,生孩子是大事。怎样才能保证万无一失,多买一份保险会不会更好些呢?
生育险是基础,商业保险母婴险是补充:针对意外风险及新生儿健康。
“准妈妈投保应早做安排。”保险顾问表示,怀孕的前三个月与分娩前后,都属于孕妇的风险集中期。因此在怀孕12周之内或者分娩前后一个月进行投保,一般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对于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健康险。此时各方面体质处于稳定状态,能够为保险产品的购买提供较大的选择余地。
据悉,商业生育险主要保障大人和小孩,包括女性怀孕期间发生意外风险、生产期间出现意外以及新生儿的死亡和先天性残疾等,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会增加一些住院的报销。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生育险主要对一些意外风险做承保,对于部分医疗费、顺产或剖腹产的费用是不报销的,在女性怀孕或者生产时需要住院也没有相应的补贴,只作为健康险中的一项附加险来销售,并非强制购买,而且各家保险公司该产品的配置也有所不同。
最后,保险顾问提醒,不同年龄段的准妈妈在投保时也因人而异。年轻女性应先考虑带有医疗、意外、身故保障的寿险类产品,而年龄较大的女性应增加重疾险,这是因为高龄产妇容易因怀孕而引起较严重的并发症。相对于不同经济条件的准妈妈购买的保险也可以有所不同,经济条件宽裕的不妨投保高端医疗保险,生育时可以享受高端医疗和高额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