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共有两层意思,但都是养老金的补贴手段。
1. 国发[1995]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除了领取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外,还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这是过渡性养老金原有的意思,这个阶段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人主要有两类,一是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二是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2. 养老保险并轨后,养老保险中的“中人”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来说,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之后才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1.过去过渡性养老金=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其中,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比例为:
1) 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1.2%;
2) 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1%。
2.养老保险并轨后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其中,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