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各地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差异,请按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以下数据仅供参考。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
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7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7000*2%=140元,单位7000*8%=560元;
养老保险:7000*8%=560元,单位7000*20%=1400元;
失业保险:7000*1%=70元,单位7000*2%=1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公积金:7000*3.5%=240元,7000*3.5%=2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1010元,单位总计为:248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企业职工: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8%,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缴费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续保补费,按照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20%的缴费比例执行,与个体工商户缴纳保险费的比例相同。
2、个体工商户: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全部由个人缴纳,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缴费由个人到地税缴纳。
3、农垦企业参保职工:
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缴费由参保个人全部承担。考虑农垦企业职工收入情况,为减轻职工负担,2003年度缴费比例为12%,2004年度至2008年度缴费比例每年递增一个百分点,2009年度缴费比例达到20%。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