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立足于保险一线,为保险业击破痛点、扎实发展、创新推动提出建言。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在疫情期间,也有部分风险缺位的情况暴露,而此时,也成为了相关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拓展、改革的佳机。
挖掘既存痛点:完善养老风险保障体系,划归网络互助入监管体系
保险保障,应紧跟市场所需。两会议案中,不乏针对于现在风险保障进行完善、深化的相关建言。梳理来看,两大热点,一方面针对于当前中国老龄化现状,建言优化税延养老险、长期照护险,从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另一类,则是针对于近两年快速发展的网络互助,借保险之名营销,业内对其监管加强,提出建议。
税延养老险:
伴随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保险的缺口逐渐暴露,近年来,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再多个城市逐步推进,但从业内反馈来看,市场发展情况,低于预期。试点区域窄、时间短;税收优惠额度有限、操作流程复杂等相关问题难以提升保险机构的发展积极性,试点工作,亟待突破瓶颈。
针对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的既存痛点,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给出建议。
具体包括,加强国税总局与银保监会、中信保公司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对运营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指导和配合;政策方面,加强效应分析,持续做好税延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跟踪数据变化;降低领取阶段税率,扩大政策覆盖人群,建议领取期75%部分领取金额适用税率从10%调整为3%;建立自动加入、缴费配比等机制,加快提升市场参与率,探索建立自动加入机制和缴费配比机制;实现税务信息共享,简化税务申报流程。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的建言也针对于税延养老险问题。
“应尽快出台新的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或延长试点期限,稳步推进试点扩面扩容”,韩沂提出,同时,为降低政策推进难度,可考虑先行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扩面工作,使更多居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在韩沂看来,应调整税收优惠额度,提高政策吸引力。进一步降低政策复杂性,取消6%收入限制条件,适当提高延税额度,可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赡养支出的抵扣标准,将限额提高至每月2000元,将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支出作为专项扣除项目,简化业务操作,提升群众参与意愿。
另一方面,应调整领取期税收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合理调减税延养老保险领取期税率,如调整为领取时统一按不高于3%税率纳税。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异化领取税率,引导消费者终身领取或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确保资金的养老用途。
长期照护险:
长期照护险也是近几年频频被提及的险种之一。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长护险 推进至今已近4年时间里,但产品价格高企、内在保障需求低、关联服务欠缺等问题却始终未能有较好的解决,四年试点,难走出“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期。
全国人大代表、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提出, 2019年全国已经逾60个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其中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比例约70%。但各地试点的筹资方式、运作模式、相关标准都各有差异,为未来的制度统一带来一定的障碍,建议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我国社会保险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与德国和日本的模式较为相似,这两个国家都有长期护理保险的专门法律”,在此基础上,周燕芳建议,我国可参照类似模式,既有应对现实之需,亦有应未来之远见,先公告,后实施,在期间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的要素准备,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窗口期,并且在实践中通过条文修订,逐步完善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也在居家养老角度提及长期照护险的关键作用。
张琳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着投入不足、社会资本投资困难、医养结合体制存困扰、人才不足四大困境。建议政府投资建设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避免撒胡椒面式投资,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其次,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与此同时,医养结合并非将医保的资金用于养老,医保是用于治病的资金,而养老需要的资金主要是老年护理和老年康复的资金。在养老院应该是协助老人的健康管理,慢性病的康复和重度失能的医护工作,而不能“医”大于“养”。因此,只有尽快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才能真正解决养老护理的资金瓶颈问题。
网络互助:
网络互助作为一种新型的健康风险分散机制、数字金融创新的方式,近两年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需求推动新模式的发展,但新型模式下潜藏的虚假宣传、噱头营销却频频使消费者踩雷。网络互助有别于保险服务,但却在风险保障意义上存在共性,业内预测网络互助行业在2025年将涉及4.5亿人,相关监管也必须到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提出,网络互助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经营风险、信息风险、失范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在目前相关监管部门中,银保监会的职能最接近网络互助的业务本质和属性,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建议尽快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框架之内,并根据其独特性建立适配的创新监管方式,防止重蹈“P2P网贷”的覆辙。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教授张琳的议案之一,同样涉及网络互助,其建议,引导网络互助纳入到现有保险监管体系中,设定规范性的市场运营机制,健全会员准入标准体系和事后评估审查体系,要求互助平台进行报备,防范逆选择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
助推保险创新激发活力:保障紧跟跨境、科创风险
解决既存风险,也不可忘发展创新。与国际相比,中国保险业发展密度与深度均有所欠缺,风险敞口有待进一步覆盖,产品服务、发展模式亟待优化。
跨境保险保障: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发展与全球一体化,中国居民、中国企业“走出去”速度加快,海外求医现象也日趋常见,全国人大代表、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提出,针对此类人群跨境医疗的风险保障存在缺口,跨境健康保障的供给需要通过保险业务创新解决。
对此,周燕芳建议,首先允许创新开发跨境人民币保险。其次,出台在上海试点跨境人民币保险的指导意见,跨境人民币保险的创新和推出需要得到央行和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及指导。
再次,提供相应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建议允许寿险公司试点经营涉及长期外汇管理相关的保险业务,允许寿险公司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在离岸市场换成相应的外币投资到海外市场或境外人民币市场,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障收益,该业务资金管理金额应当不受公司的QDII额度限制。
专业科创保险公司:
科创产业,正是风口,无论是从融资还是专业风险角度而言,科创保险需求,均在与日俱增,但基于数据壁垒、专业受限,相关保险保障还存在缺位。尽管已有部分险企看好这一领域并开启布局,但从体量、细化程度来看,仍是杯水车薪。
全国人大代表、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提出,国内科创行业保险需求巨大,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并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科创保险组织。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科创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层面筹融资难、无形资产保障缺失、专业人员风险大保障低、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痛点。围绕科技研发的全生命周期,保险可以提供周密而全面的风险解决方案,保障科技创新与研发得以顺利推进和落地”,周燕芳建议到,“同时,通过配合政府承接相关职能转变,保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前沿及公益性研究,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效应,扩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商业保险信息共享与支持平台:
数据壁垒,是保险机构在为各个领域提供风险保障时,均需攻克的难关。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建议,建立商业保险信息共享与支持平台。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尽快形成有序互补,仍是商业保险发展中最须关注的问题,需要从规范化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以及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各类补充型保障有序衔接这两个角度共同着力”,冯丹龙分析指出。
基于此,冯丹龙建议,银保监会可推进建立商业保险信息共享与支持平台,并与国家医疗保障局配合,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基本医保信息、医院医疗信息对商业保险公司适当开放。
同时建议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和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清单化管理,通过细化基本医疗保障的范畴和发展预期,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保体系内的发展范围。建议国家医保局在推进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时,注意有效保障基于多元化医疗需求。
疫情促风险缺口浮出水面,临改革佳机
今年两会,还独具特殊性。2020年初的疫情,成为一次风险暴露的契机,如何完善特殊时期之下的风险保障,也是两会期间相关议题的建言方向。
医疗责任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提出,要加快完善国内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保障体系,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美“逆行者”提供支持保障。
从法规修订方面,张琳建议修订《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仅能为医护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限制,让医院可结合广大医护人员的实际需求,选择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产品和服务。
从制度完善方面,由于职业年金制度在各地的执行存在一定差异性,张琳建议推进各地加快建设待遇水平相当的编外医护人员年金计划,提升其保障水平。与此同时,张琳提出建议拓宽商业健康保险供给,为医护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强化医护人员的职业保障。
失业保险制度:
当下,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各行各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次疫情给多个行业、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仍有不少员工面临失业困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提出,此次疫情将是不应浪费的一次改革机会,应尽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改革失业保险制度。
据了解,《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早在2017年12月就已经完成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没有公布修订版。郑秉文指出,长期看,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才是改革的根本,并应重点从两方面进行改革。
首先,是提高制度瞄准度。现状是,参加进来的群体基本都是不失业的群体,而很多失业风险高的群体和企业却没有覆盖进来。
其次,需完善制度设计。郑秉文提出,目前《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金条件十分严苛,地方反映十分强烈。例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限定条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引发了一些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而现实中有大量“被辞职”的现象,很多企业常以减薪、调岗等方式,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这么做既规避了规模裁员的制约,又可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也不愿意在其个人档案中记录下被辞退的情形,导致大量劳动者享受不到应有的失业保障。应放宽失业农民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制。今天先分享到这里,如果不了解这款产品,或者不知道怎么选保险,欢迎点击"免费获取方案",阿哲在这里随时为大家解答关于保险的任何疑问,让大家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障~从此不愁保,沃保满天下,让我的专业成为你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