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目前各家公司的重疾产品,前25种高发重疾都是跟着保险协会和医师协会07年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定义规范来走的,差别不大。
这25种定义里,对重疾的认定有3种情况:
当然,条款里明确除外的像原位癌这类程度较轻的肿瘤,一般是不保的。癌症目前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的一半还多,这一条确诊即赔,还是很给力的。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合同中明确说明,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再比如说重大器官移植,心脏瓣膜手术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这一类的。
不过,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一些曾经需要开胸的手术,逐渐可以被介入或者微创取代。但在重疾定义上,这些变化还没这么快反映出来。所以这几年,重疾产品的一个人性化趋势就是,把一些程度相对轻的病症,归到了轻症保障的范畴。
所以小编也建议大家,在投保重疾险的时候,尽量附加上轻症保障。各家公司的轻症定义目前并不统一,所以反而轻症的定义需要关注。
如果医生的临床诊断中,就有明确符合定义的描述,那么可以作为达到重疾标准的依据;否则可能还需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相关的功能鉴定。通过抽丝剥茧深入浅出,相信你已经对重疾险有了初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