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保至85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与期交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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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1、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保险公司赔付乘以相应赔付系数的主附险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其中17岁前身故赔付100%;18-40岁赔付160%;41-60岁赔付140%;61岁以上赔付130%。
2、满期保险金
被保人在合同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赔付130%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合同终止。
附加险
3、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于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向住院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保险金”。
住院保险金的金额为: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以180天为限)。
3、重疾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于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向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的金额为: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以90天为限)×300﹪
4、特定疾病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于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向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的金额为: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以90天为限)×200﹪
5、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于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向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
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的金额为:住院医疗日额×实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以30天为限)×400﹪
6、重疾保费豁免
被保人初次确诊重疾,剩余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累计给付的住院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特定疾病住院保险金和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的总额累计以1,800倍住院医疗日额为限。
金先生,30周岁时为自己投保君龙康乐19两全保险以及君龙附加康乐19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投保份数为20份,保障期至其年满85周岁,交费期为10年,君龙康乐19两全保险年交保费3,434元,君龙附加康乐19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年交保费5,340元,住院日额20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妻子张女士。那么金先生可以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1、身故保险金:累积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其中18-40岁身故赔付160%;41-60岁赔付140%;61岁以上赔付130%。
2、满期保险金:累积已交保险费×130% =114062元。
3、住院保险金:200元×每次住院天数。
4、重疾住院保险金:200元×每次住院天数× 300%。
5、重症监护住院保险金:200元×每次住院天数× 400%。
5、特定疾病住院保险金:200元×每次住院天数× 200%。
6、重疾保费豁免:金先生初次确诊重疾,剩余保费免交,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