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是!
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二、保险——》根据保险的种类,情况不同!
一般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不管是谁缴纳的保险费,一般只有理财型保险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人身类保险是不能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的。
三、房产——》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则视为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
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房子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过户在子女结婚后且房子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子的贷款,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承租权、转租权——》算是共同财产。
五、夫妻公司——》收益是共同财产,股权靠商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六、奖牌、奖金——》奖金可是个人财产。
七、关于知识产权与收益——》婚后变成钱才算共同财产!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九、彩礼、礼金——》送出去的礼金就收不回来了!
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十、债务——》个人欠的债不用一起承担!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推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