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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复利方式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金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而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合同的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公司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公司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保险公司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