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人保寿险团体长期重大疾病保险(D款)
【开发背景】
人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2%,平均治疗费用超30万以上,患病年龄低至40岁左右,那时还是为公司奋斗的年龄,而社保却是保而不包,不足以支付高额医疗费和康复费,所以购买重疾险势在必行。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3/5/10/15/20年交
职业范围:1—6类职业都可以承保
适用范围:仅用于法人客户及非法人的团体组织,不得用于家庭内部团单。
保额限制:每个被保人最低保额不低于1万,不超过200万。未成年人累计重疾保额不超过50万。60周岁以上被保人不超过30万。职业为5/6类时,最高保额为50万元。
【保险责任】
特定疾病保险金(50种):被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被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之一,按基本保额的20%额外给付一次轻症金,不扣除重疾的保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被保人在合同生效90天内,因疾病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按已交保费给付重疾金。反之,若被保人因意外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被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100种重疾之一,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重疾金。
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因疾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后且合同生效未满90天因疾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18周岁后且合同生效已满90天因疾病身故,给付基本保额;因意外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减额交清功能:若投保人决定不再为合同约定被保人交纳续期保费,投保人可申请对该被保人办理减额交清。保险公司会以该被保人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该被保人的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折算得出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额。办理减额交清后,投保人不需要再为该被保人交纳保费,保险公司按减额交清后的保额继续承担对被保人的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