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养老机构还需连锁化
“适合以PPP方式进行的养老服务项目应当具有较长的开发周期,具有较为充分的市场服务需求”,《分析》指出,并非所有养老项目都适用于PPP方式,如果规模过小,就不适合用PPP方式进行操作。有专家认为,部分个体养老驿站或将被包含在内。
日间照料、医疗护理、情感慰藉、老年餐上门配送……老年驿站往往坐落于社区之内,规模不大,却能辐射周边社区,为老人提供特色养老服务。但如今,这种小巧灵活的模式或将成为阻碍老年驿站采取PPP方式的门槛之一。
目前,北京部分老年驿站、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养老院和老年配餐是由私人负责运营,规模相对较小。针对这种情况,《分析》提出,要综合考察私人参与方是否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是否具有承担项目融资、管理、经营等方面风险的能力。在养老服务PPP项目评估中,风险能够合理地转嫁给私人部门是评估的重要因素。“如果私人参与方难以承担相应的风险,则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意义不大。”
中国老龄研究所副主任党俊武表示,相比于小型养老机构,未来应鼓励发展能形成网络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单个养老机构盈利能力较弱,只有把规模做大,承担风险的能力才能更强,才能有实力跨过门槛进入PPP的考量范围之内。
北京市民政局在《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中提出,今年要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具体来说,朝阳区已经建设了70个驿站式托老中心,海淀区将试点建设10个多功能居家养老服务驿站,石景山区也计划在明年底前建成25家养老服务驿站。
除了连锁化的养老机构之外,实际上,现在市面上已经有部分养老机构是政府和企业通力合作的产物,公建民营就是其中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实际上是通过政府与企业签订合同,将双方圈定在同一个项目之内:政府免费提供物业,企业承担投资、装修和运营的成本及风险,政府会对项目报价及收住人群有所限制。
显然,公建民营可以解决养老机构在筹备初期将要面临的来自土地和设备购买的资金压力,在减轻了成本负担之后,养老机构的回报周期大大提升,运营也更为专心。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在提供土地、场所和设备后,政府将拥有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权。
不过,这种模式也并非没有弱点。中信国安养老事业部副总经理张雪梅表示,大部分情况下,公建民营中的政府一方虽然不会收取管理费用,但是在项目报价和收住人群的限制上,会给出不同的条件,这需要企业自己争取。这时候,本身资本较为雄厚的企业可能更有底气,“条件不太好的企业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能会加剧养老项目中的两极分化。
养老金融也非PPP重点
养老金融已经成为养老项目中的新风口。据了解,养老金融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另类投资,也包括对老年人资产的安排及金融服务活动。从保险的角度来说,目前,商业养老保险已经得到人寿、平安、泰康等多家保险公司的青睐,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等保险种类纷纷出炉。此外,与养老相关的还有商业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
在老年金融服务方面,已经有银行提出“养老金融服务专家”发展目标,并通过养老金融支行、养老金融专卖店等形式开发针对老年人的专属金融服务。在养老资产管理上,目前各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也都将此作为了战略发展方向之一。
然而,正是由于商业养老保险形式多样化,且仍处于不断创新的过程中,采取PPP方式将存在一定难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认为,目前各地方的养老PPP模式没有明晰的发展轨道,形式过于复杂的养老项目不太适合PPP方式。
另一方面,党俊武指出,PPP方式最大的特点在于福利性、公益性,在政府参与投资的表象下,核心是对社会力量的扶持,而目前入主养老金融的多是资金力量较为雄厚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对于PPP方式并没有十分紧迫的需求。
杨燕绥也表示,由于养老PPP自身公益属性的标签,养老行业的利润不宜过高,应控制在10%以内,投资回报周期设定在十年之内比较合理,“这是养老PPP项目首先需要明确的微利综合两原则”。从这个角度来看,养老金融并不适合PPP项目。
不过,在多位专家表达养老金融不适于PPP之时,也有一个险种被频频提起,成为了例外——老年长期护理险。今年7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目前,河北承德等15个地区将会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然而,对外济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指出,如果实行长期护理险,财政负担将会很大。在多种资金来源的渠道中,商业保险也被纳入了考量。
去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与人保寿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借助商业保险的市场运作优势,为海淀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不仅推动建立健全政策,也能促进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在更早之前的2012年,青岛就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医保人群,并在2015年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张雪梅指出,目前养老最大的问题就是支付能力的问题,长期护理险恰能解决支付问题,但保险本身的资金来源就尤为重要。有业内人士表示,长期护理险目前在定位、筹资方式、保障标准和老年人鉴定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有待解决。
养老地产将被拒之门外
“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以养老为噱头,卖完房就走,没有配套的养老服务,那根本不需要政府去做PPP”,党俊武认为,以卖房为主的养老地产不适合PPP方式,分清楚养老地产和养老社区尤为重要。
自2008年起,保利、远洋、万科等地产巨头纷纷试水养老地产,中小企业也在此后迅速跟进。然而大部分开发商以养老为名义拿地,将房卖给老年人,赚到钱后就离开,最为重要的养老服务经常被忽视。
中国太阳城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凤泊表示,提供养老服务所产生的利润远低于卖房的利润,很多开发商不愿投入。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曾琦也指出,养老社区的盈利模式还不健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给予配套的优惠政策和实施细则,开发商在涉足的时候自然有所顾虑。
“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这些才是养老PPP项目最重要、最应该介入的领域”,党俊武表示,养老社区目前面临资金不足、政策导向较为乏力、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专业护理人员匮乏等问题,在采取PPP方式之后,这些情况有望得到缓解。
具体来说,对于发展养老社区或连锁型养老驿站的民营企业,政府可以划拨土地,或者将闲置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现在做养老社区和驿站,最难的还是土地问题,政府拿地相对容易,可以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党俊武表示。此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并完善财政补贴的支持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补贴,支持民资运营共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都是可以参考的方式之一。
针对回报率较低、回报周期较长的养老服务,《分析》则提出,要充分考虑资本回报,这也是养老服务PPP项目能够持续实施的关键。如果没有一定空间的经济效益驱动,社会资本就不会有积极性去投资于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的公私合作就会大打折扣。
从实际情况看,养老服务项目大多投资成本较大,投资回报率较低,回报周期较长,确实难以吸引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对此,《分析》表示,一方面要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资本的自我驱动;另一方面,政府要让利于社会资本,逐步改变原有的政府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在土地出让、减免税费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为降低投资成本、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
在政府的力推之下,多地对养老PPP项目都进行了一些实践,但在目前,养老领域仍然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规模也尚未形成。对此,杨燕绥表示,完善的制度体系也是企业判断是否进行投资的标准之一,“投资者只有清楚地知道和政府进行合作之后,对象是谁、价格如何定、需要满足老年人的哪些需求、政府和企业参与投入比例分别是多少,才会有决心进行投资”。
目前养老PPP项目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还不是非常稳定,招投标市场是否具有竞争性尚不确定,基于公共服务供给绩效的支付体系也还没有完全建立,“这些都是养老PPP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建立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