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沃保整理
2016-01-27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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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洪充分肯定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指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选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黄洪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2014年6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截至目前,试点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参保老人的高度评价。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探新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文件要求落到了实处,探索出了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

二是得实惠,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得到了参保老人的充分肯定。三是扩影响,逐渐澄清了社会公众原有的模糊观念和一些错误认识,普及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知识,扩大了社会影响。四是摸规律,在缺乏经验借鉴的情况下,主动沟通协调,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基础。

黄洪指出,尽管试点总体运行平稳,但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由于该项业务是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此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要继续优化,市场主体还有待增加。

黄洪强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保险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群众欢迎,其发展任重而道远。下一步,保监会要继续和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在总结好现有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认识,鼓励发展;加强协调,完善政策;提高能力,加大供给;舆论引导,正面宣传;稳步推进,扩大试点;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六点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

黄洪要求,2016年要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全国老龄办有关部门,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四个试点城市所在地区保监局,以及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

截至2015年底,参与试点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29户38位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老人29位;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0.5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额达到19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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