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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王女士6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经太平洋保险公司勘查,双方协商车辆推定全损,然而在保险赔付时,太平洋保险公司让王女士将购置税、政府调节基金和车牌等权益过户给太平洋保险公司,如果不过户太平洋保险公司将不给车主保险赔付。
王女士介绍,6月10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她购买的价值41万元的宝马车在发生事故后,经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及初步定损,由于宝马车受损较为严重,双方协商对该车辆推定全损。
王女士说:“太平洋保险公司需要我提供包括购置税在内的车辆全部证件手续,并将该车辆包括购置税在内的全部权益转移给太平洋公司所有。如果不将所有权益过户给太平洋保险公司,会导致太平洋保险不给车主保险赔付。”
王女士表示,不同意也不理解太平洋保险提出的“将购置税、政府调节基金、车牌等全部权益过户给太平洋保险公司。我们不过户就不给保险赔付。”
7月3日下午,王女士来到海口市大同路华能大厦太平洋保险公司。对王女士的问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刘副经理表示,经过双方协商,初步得出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解决方案,对王女士的车还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理赔,在处理车牌和购置税上,保险公司会协助王女士办里相关的手续;第二种解决方案,车辆的购置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和王女士协商解决。”刘副经理表示,最终决定使用哪种方案要向上级领导审批,尽快给王女士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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