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自家客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在修理厂花去近5000元维修费。半年过去,理赔仍未到位。莆田黄先生称,维修前保险公司承诺会全额理赔,维修后却还未兑现承诺。
承诺全额理赔最后却不接电话
黄先生介绍,2012年11月11日,他的员工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前部损坏。
据了解,黄先生已在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对该客车进行投保,事发当天该车还处于保期内。黄先生说,当时永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让他到指定的维修厂维修,并承诺保险公司会承担全部费用,可当他要去提车时,修车厂却告知黄先生保险公司并没有付钱,无奈之下,黄先生只好先行支付维修费4930元,将车提走。
“当时说好全额理赔,后来连电话都不接。”黄先生说,他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要求该公司按照当时的承诺全额理赔,但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敷衍,如今半年多过去,该保险公司还是没能如约赔偿。
保险公司:客户对保险有所误解
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温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认定,摩托车负主要责任,即70%;客车负次要责任,即30%。当时,现场勘查人员只是推荐黄先生到就近的一家维修厂维修。
根据温先生提供的材料,据了解,事发当时摩托车尚无车辆强制险和年检,因此,黄先生无法获得机动车强制险中的物损保险。温先生说,按照2011年11月28日黄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保险公司应支付扣除强制险外的费用的30%,即(4930-2000)×30%=879元。保险公司主动要求支付该笔费用,但遭到黄先生的拒绝。“客户对保险有所误解,执意要我们赔偿全部费用。”温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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