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新政落地 险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

沃保整理
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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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第二批保险投资新政密集落地。保监会22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加上此前已公布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办法,13项保险资金投资创新管理办法已发布8项,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日趋完善。新发布的四份文件继续扩大保险资金可投资品种和范围。《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

  【编者按】第二批保险投资新政密集落地。保监会22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加上此前已公布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办法,13项保险资金投资创新管理办法已发布8项,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日趋完善。

  新发布的四份文件继续扩大保险资金可投资品种和范围。《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内人士指出,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提升保险公司利润,更重要的是,险资投资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将有助于金融市场产品创新,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相关券商、银行、信托等将从中受益。

  而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额度不变,仍是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但可投资范围和品种明显扩大。之前只允许投资香港市场的债券和股票,而今后25个发达国家和20个新兴市场国家均被纳入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将包括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货币市场类、不动产以及境外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

  这批新政在扩大险资投资范围的同时,还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机制改革,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建立新的盈利模式,拓宽其业务范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证监会和保监会已协调一致,待基金法修订完成之后,相关公司可依相关要求向证监会申请基金业务牌照。

  业内专家指出,在今年保险业发展放缓的背景下,保监会从6月中旬保险投资新政的酝酿讨论到目前投资细则落地过半,其出手之快、力度之大体现出监管部门稳定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转型的决心。上述相关文件将扩大保险公司操作空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投资收益,促进保险行业平稳增长。

  此外,目前已发布的新政内容包括允许险资投资养老地产、降低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发行门槛、扩大债券投资品种、扩大险资股权投资范围等,这与中国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了一致,意味保险业已开始全面与实体经济对接,通过投资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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