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保险投资新政第一只靴子7月19日落地。《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发布,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范围,进一步规范投资债券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增长。此外,监管机构还适度放宽发行限制。《债券办法》结合市场需要,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
本周二刚刚召开的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透露,近期将推出四项险资新政,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仅隔一天,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投资无担保债大松绑
在《债券办法》中,放开无担保债投资最受关注。按照国际惯例,《债券办法》借鉴国际惯例和最新发展趋势,对债券品种进行了重新分类,按照发行主体,将债券品种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并将混合债和可转债列入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此外,还将无担保债券投资比例上限由上季末总资产的20%升至50%。
“原来的分类方法过细,也不太合理,比如公司债和企业债只是监管的机构不一样,但都属于企业发行的债券,现在都划分在企业债类。”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这样更符合实际操作,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内部风险控制上空间更大、资产配置上灵活度更大。”
《债券办法》还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应当采用公开招标发行方式或者簿记建档发行方式。而此前保险资金投资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只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
“由于大部分无担保债都是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发行方式将终结此前险资投资无担保债券有名无实的状况。”上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说。
大多险企符合投资资质
本次《债券办法》对保险公司投资债券的资质条件作出了重新规定:要具有债券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债券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信用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一位大型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以前的投资管理规定并未对公司资质作出如此具体要求。目前除了极个别中小公司外,大部分保险公司都符合要求,因此并未设定过于苛刻的资质条件。
不过他也表示,《债券办法》以及即将陆续出台的各项投资新政将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生较大冲击,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逼进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尤其是与证券、基金等机构的竞争。
险资投资迎接新时代
债市是保险资金重要的投资阵地,并长期占到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半壁江山以上。近年来,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新品种不断推出,在股市持续低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对债券投资的热情与日俱增。
本次品种拓宽及投资比例上限上调后,无疑将给予保险公司在债券市场更多操作空间。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中期票据和无担保企业债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保险公司今后应进一步扩大在中期票据和无担保企业债上的配置比例。
当然,这场被业界定义为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投资新政,也使不少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人士意识到,在越来越开放的市场中,今后的考验和压力更多来自于公司自身对风险控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