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要学会保险防身术 投保前需谨慎

沃保整理
2012-08-16 09: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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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一则金牌保险营销员的千万骗保案,震惊上海保险圈。据国内有关媒体报道称,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金牌保险营销员祝某,涉及骗取客户保险金数千万元,今年5月,祝某向公安机关自首,随后被浦东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捕。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据媒体报道称,被祝某诱导或骗保的被害人(投保人)多达50多名,涉及保单170多份,涉案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如此巨额的款项,祝某究竟以何种方式骗取?事实

代理人骗保

   导读:近日,一则金牌保险营销员的千万骗保案,震惊上海保险圈。据国内有关媒体报道称,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金牌保险营销员祝某,涉及骗取客户保险金数千万元,今年5月,祝某向公安机关自首,随后被浦东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捕。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据媒体报道称,被祝某诱导或骗保的被害人(投保人)多达50多名,涉及保单170多份,涉案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

  如此巨额的款项,祝某究竟以何种方式骗取?事实上,从目前媒体的描述来看,祝某的骗术并不高明。

  据有关媒体报道,自2007年至2012年5月期间,祝某分别以虚假承诺保险缴费期限和投资收益回报率,以口头承诺或书面加注等手法诱骗客户大金额投保。并诱骗客户提前缴纳后期保费,直接将预交保费提前打到祝某的银行卡上,交付正式合同却迟迟拖延。最终造成客户的巨大经济损失。

  回忆被骗过程时,一位女士向有关媒体倾诉称,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祝某一直将保险介绍成理财产品,并与银行存款等其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而古稀之年的慕老先生一共在祝某手下买了几十份保单,共缴纳保费400万元左右,最高一份保单每年要交100万元保费,另外一份保单每年要交50万元。然而,祝某在介绍慕老先生购买保险时却声称,这是高收益理财产品,随时可取。

  更有甚者,在此后缴纳保险费时,祝某还让客户将钱打至其个人银行账户,然后由其进行保费缴纳,而不是使用投保单双方约定的投保人个人账户转账或是现金缴费。

  令人遗憾的是,在整个被骗过程中,受骗客户丝毫没有发觉异样,直到事发后才大呼上当受骗。而此时,为时已晚。

  思考一:

  保险公司:“抓大”勿“放小”

  祝某的上述骗术,正是目前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正在严打的误导、诱导行为。这种行为常见于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的销售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员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说明的行为。

  目前,最常见的就是“以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本金、利息等其他金融产品特定概念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这也是被保险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欺骗行为。

  而对于祝某所在的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而言,也应负有一定的监督不力之责。即便这是营销员做出的个人骗保行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签署的也并非劳动合同而只是代理合同,但销售出去的保单上印着的是保险公司的名称。可以说,营销员的行为与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险公司企业形象的一面镜子。保险公司理应谨记“勿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圈内名言。

  这几年来,中国保险业驶入了“快车道”,机构主体不断扩容,行业资产日渐增长。某些保险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艰难地开拓、把守市场;或捐钱捐物、微利经营政策型险种,辛苦地赢取社会声誉。但在抓大的同时,保险公司却往往忽略了最基础的前台培训和后台督导,并导致了某些保险营销员欺瞒客户的行为。这不仅令客户反感,企业声誉受损;企业内部也会滋长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阻碍其长期的健康发展。

  风起于青萍之末。各保险机构切勿被重规模、轻效益的短视目光迷蒙了眼,切勿因小失大。唯有防微杜渐,加大自查力度、做好培训督导工作,企业和行业的公信力提升之后,公司才能实实在在出业绩、赢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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