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应放弃‘GDP’依赖和‘保费依赖’。”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承办的“完善现代保险体系,支持建设幸福广东”“金交会”分论坛上,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对记者表示,预计未来保监会可能采取“有松有紧”的弱监管政策,既不放任自由,亦将继续加大偿付能力等要害指标监管。
监管收紧有益行业盈利
在过去14年里,我国产险公司从13家增长到59家(仅包括直保公司),保费收入从1999年的558.07亿元增长至4026.89亿元,增长了621%;产险行业2010年和2011年都实现承保整体盈利。
庹国柱教授表示,根据自己的研究,在这十多年里,产险在整体上呈现出利润波动的特征。这种波动除了巨灾和投资收益的短期影响之外,从长期来看,主要原因在于监管政策的调整。
他具体指出,保监会的政策经历了“严格监管放松监管严格监管”三个阶段,相应的产险行业盈利变化是“利好利空利好”,而这一特点在欧洲和日本也曾出现过。第一阶段是,1998年到2002年中国入市。保监会第一任主席马永伟对产险实行了从市场主体准入、费率监管和投资渠道限制多方面严格的监管政策,这种政策在整体上为产险行业创造了较大的盈利空间。
第二阶段是,从2002年到2008年。监管部门强调发展,强调缩小与市场需求的差距,鼓励扩大规模,放松了对产险行业的准入和费率监管,降低了行业经营的利润空间。特别是,在广东某地区进行费率市场化改革试验基础上,开始实施全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当时的人保财产保险公司率先将费率大幅度下调,拉开了“自由”竞争的序幕,随后几年财产险陷入了愈演愈烈的“恶性竞争”。
第三阶段是,从2009年到现在。在这种条件下,监管部门重新审视和反思实施了将近6年的“做大做强”指导思想及其后果,开始强调费率监管,逐步强调行业和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由于监管思路的转变和新修订的《保险法》授予监管部门更大权限,严格监管的执行力大大增强。
监管层宜改变监管思维
在次背景下,庹国柱教授认为,首先,盲目的做大做强以及降低准入门槛,会导致市场陷入恶性竞争,并导致行业陷入亏损。因此,监管部门在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选择之间,有可能遵循“在做好的基础上力争做大”的监管逻辑选择监管政策。
其次,在市场准入的问题上,保留保险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审批权,同时降低现有主体的市场集中度,也符合监管部门的市场目标和利益。其实,监管部门存在着改造市场格局的强烈愿望。既希望保持国有企业和其他“巨无霸”企业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便于对整个行业的调控,也便于相关监管机构人员的安排(尽管这在其他国家是被禁止的),又希望削弱现有保险巨头的力量,降低市场集中度,形成更加分散的市场格局。
最后,在费率监管问题上,保监会一定会在推进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方面继续尝试,但是会力求避免自由化放任和恶性竞争的惨烈局面的再现,就是说在费率监管方面,保监会可能继续实行谨慎的放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