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唯一的国有再保险公司SBC正效仿国际同行及本国保险公司,对自然灾害责任限额,此举使投保人在损害面前的金融损失更脆弱。
包括泰国与澳大利亚洪灾、新西兰地震、日本海啸在内的自然灾害,已经让全球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蒙受损失。保险公司纷纷回应以对其在亚洲地区的承担责任限额,限额为每次灾害每个保险方1800万美元。据报道,SBC在与本国保险公司续约2012至2013财年的再保险协议时也借用了这个标准,并自2012年4月生效。孟加拉国80%的再保险业务是由SBC承担的。
SBC助理总经理Jakir Hossain介绍说,孟加拉国保险公司为地震、洪灾、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提供的保险约为600亿孟加拉塔卡(合7.31亿美元)。另据BRAC大学副校长Ainun Nishat介绍,孟加拉湾的龙卷风近年来显著增加,极端灾害的发生可能更为频繁。Jakir Hossain 认为,毁灭性的自然灾害很可能同时毁灭保险公司,让他们损失惨重。“我们不能超过限额,否则就超出了我们所能承受的。保护性的限额已是国际惯例。”他解释称。
孟加拉总保险公司的额外董事总经理Saifuddin Ahmed Chowdhury认为,对洪灾、龙卷风这样的灾害,再保险公司设定的限额是充足的,然而如果灾害是大地震,限额就显得远远不够了。孟加拉国去年发生超过30次1.5级到6.0级的地震,更有人认为,大地震的发生迫在眉睫。这就让孟加拉的保险公司担心,如果有重大的灾害发生,SBC的决定将使他们在金融损失面前很脆弱。绿三角保险公司CEO Nasir Chowdhury介绍说,“SBC给单次灾害的保护限额是相应协议的100%到150%(也就是15亿孟加拉塔卡的上限),然而,单个公司所冒的灾害风险已经数十亿塔卡。”
与此同时,那些不再上自然灾害险的公司则担心,未上保险甚至会给日常事务带来麻烦。Abdul Awal Mintoo是一家集团的CEO,他的生意涉及纺织品、船运、种子、软件、银行业。他解释道,如果保险公司未能给买了保险的公司风险保护,后者有可能会无法成功获得贷款。在上述的背景之下,该国的保险公司计划自己设立灾难保险基金,以备灾害发生时有资金向保单持有者赔付。孟加拉国保险协会也在寻找办法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