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采用定额保险单形式,每份保险单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年保险费为人民币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内容有:(1)发生意外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2)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最高保险额为10万。(3)发生意外伤害无致残,医疗保险金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需要提醒的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只能为同一所雇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一份本保险,多购份数无效。
(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雇用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主,都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但雇主家庭雇用直系亲属、非家政服务行业的全日制工、年龄在16周岁以下或满七十周岁以上的人员,不能参加本保险。
(三)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谁来购买?单位是否可以购买该保险?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购买,家政人员受益。单位不可以为自己的员工购买这项保险。至于家政中介公司,可以为雇主提供代办保险服务,但投保人还是雇主。
(四)家政服务人员以钟点工形式为几个家庭提供服务,该钟点工的保险应由哪家雇主来购买?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双方的风险。家政服务人员为几个家庭提供服务,实际上就与几个雇主家庭分别建立了民事劳务关系。而各位雇主自形成这种关系起,就意味着可能将承担意外伤害的风险。因此,只要是使用了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主家庭,都应当从化解自身风险考虑购买一份保险。
(五)某雇主有两套不同住址的住房,雇用一个家政服务人员在这两处服务,她需要为这位家政服务人员购买几份保险?
同一雇主雇用同一家政服务人员,为该雇主的两个不同住址的住房提供服务,可以只买一份保险。
(六)如何参加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投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以及所雇家政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前往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全市设立的542个销售网点购买。其中有邮政储蓄点,交通银行,保险公司自身销售网点。
(七)雇主更换家政服务人员,是否需要重新购买保险?
不需要。雇主在投保期一年内更换家政服务人员,只要通过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