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6/1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己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X给付系数、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己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X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基本保额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终身高额保障
一张保单,终身呵护,为您提供长久的高额保障。
2、人生有序规划
行稳致远,未来可期,从容应对教育、婚假、创业、养老需求。
3、有效保额复利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3%)。
4、保单可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在保单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5、减少基本保额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温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安倍致终身寿险,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435090元。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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