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投资在满足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流劢性、收益性要求的基础上,谋求投资的稳健增值,为客户提供良好分红水平。
投保范围:出生满 28 日至75 周岁
保险期间:至 105 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 年、5 年、10 年
犹豫期:15 日
年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他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的年金。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
1、投保人群广泛
中韩东方臻选年金保险(分红型)最高75周岁也可投,投保年龄范围十分广泛。
2、可参与保单红利
中韩东方臻选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分红型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每年根据分红型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3、支持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4、支持保费垫交
保费自动垫交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一项保单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消费者因非故意的原因导致保单失效,使其利益受损。
30 周岁的韩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中韩东方臻选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时选择 5 年交,年交保险费 100000元,保险期间为至 105 周岁,基本保险金额为 13700 元,红利实现方式为累积生息,则韩先生可获如下保险利益:
说明:
1、上述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的。
2、红利利益演示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戒低于表中所列数字,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上述利益演示中,累积红利按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为假设值,仅为说明理解条款所用,公司每年宣布的实际累积利率可能高于或低于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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