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5年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龄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周岁及以上14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女士,45岁,看到“太保鑫红利3.0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介绍后很感兴趣,故投保了500份“太保鑫红利3.0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500000元。
保单利益:
李女士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5年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541500元满期保险金。
2、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40%给付。
保单利益示例表: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值得买
太平洋鑫红利3.0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交费,客户获得固定满期保险金的同时也享有红利分配,是家庭财富管理的首选工具之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遭遇不幸,最高可获得160%已支付保险费的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满期,则可获得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的满期保险金。可保单贷款,灵活周转,为财富增值再助力。红利可留存在保险公司,享受累积收益,满足客户财富管理需求。
如果您对太平洋鑫红利3.0两全保险(分红型)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其他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