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投保年龄者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5/10/15/20/30年交
1、身故或全残保障
·18周岁前身故/全残按105%已交保费/现价较大者给付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内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与现价较大值。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外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有效保额与现价较大值。
给付比例表:↓
2、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但不满75周岁之间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列车和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金生相伴终身寿险(B款),交费期间为10年,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王先生享有的合同的保障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有效保额3.5%复利递增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以3.5%年复利形式增加。
计算公式为: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
2、交费灵活灵活
一次交清、3/5/10/15/20/30年交多种交费方式,交费方案灵活多选。
3、保单借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保险公司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且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年金转换
您或受益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订立保险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按转换当时该转换年金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年金:
·自合同第三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且于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可按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并将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
·自合同第三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且于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可申请解除合同,并将合同退还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
·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依照约定领取保险金后,可申请将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转换为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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