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藤两全保险由华夏人寿推出的一款返还型保障产品,在保险期间内能得到保障,并且在保障期满后还能实现返还,有“保障”和“储蓄”的两种作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障期间:20 /30 年、至 55 /60 周岁
缴费期间:与公司约定
保障内容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的16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疾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的160%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4、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5、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意外全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与意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1、赔付比例高
华夏常青藤涵盖疾病以及意外身故/全残保障,其中因疾病身故/全残能得到基本保额乘以缴费年度数的160%。如果买10万保额,保单第10年不幸因疾病身故,即可赔付10万*10年*160%=160万,保障高,轻松应对风险。
2、满期给付
如果期满平安无事,华夏常青藤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的120%返还,保费一点都不损失,等于买了一份“不要钱的保障”。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从事保险人因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难产)、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椎间盘突出症、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或因疾病而实施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华夏常青藤两全保险,主要保障意外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赔付比例高,高额保障,并且满期返还。非常适合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又是家庭经济支柱的人士。一方面,华夏常青藤两全保险为这类人群在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寿险保障,让其安心打拼;另一方面,华夏常青藤两全保险的储蓄功能也能帮其解决后顾之忧,安排未来的养老和财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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