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人寿近日推出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盛世荣华”,国联人寿“盛世荣华”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现金价值高,覆盖了更长生命周期和经济周期,稳健增值。首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额,从第2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3.6%年复利递增。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5/10/15/20年交
1、保费豁免,保单贷款
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未满70周岁(投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人),可豁免余期保费。保单贷款比例最高达80%,可解燃眉之急,且保单利益不受影响。
2、复利递增,直至终身
合同约定保险金额按照每年3.6%复利递增,直到终身,财富增值,收益水涨船高。
3、投保范围广,缴费灵活
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一次性交清和期交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提供的期交交费期间为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五种。
①身故或全残保障
(1)合同生效或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退还合同基本保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2)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或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之前,按合同基本保额对应的一定比例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之后,按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②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保费视为已支付,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0周岁。
温先生,30岁,选择为自己投保5年交盛世荣华终身寿险,年交保费100000元,温先生拥有的保障利益如下:
·温先生40岁时因创业遇到困难,现金流紧张,此时该保单现金价值为585699元,温先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额度最高达468559元,温先生借此顺利度过难关。
·如果温先生45岁时事业开始蒸蒸日上,还可以选择加保的方式增加保障额度。
·温先生60岁时,女儿结婚,温先生想为孩子陪嫁一部汽车,如果家中资金不方便周转,可通过减少保险金额获取保单现金价值,此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1186814元。
·如果不缺现金,则现金价值仍逐年增长,到温先生80岁时,保单现金价值增至240万元,温先生既可以选择通过退保的方式领取祝寿金,也可以在终身后为子女传承一笔可观的财富。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