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自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二)发生本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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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自燃损失 | (一)自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二)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
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等系统的损失;
(二)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三)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
(四)被保险机动车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
(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六)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
(七)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