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定期年金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50周岁
投保年龄
至80周岁
投保年限
年金理财产品,60岁开始领取年金,80岁前每年年金增加基本保额的5%,提供身故保障,合同期满可领满期金。
产品描述

满期保险金

如果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24时仍然生存的,我方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为年满60周岁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4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在此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的24时仍然生存的,我方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

(一)如果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开始之前身故的,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内身故的,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1.5倍扣除身故时应当领取(含已经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保险金 如果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24时仍然生存的,我方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为年满60周岁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4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在此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的24时仍然生存的,我方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开始之前身故的,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间内身故的,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1.5倍扣除身故时应当领取(含已经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出生满28天至50周岁,符合我方规定投保条件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期间

主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止。保险期间届满,主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方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您方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受益人(不包括您方)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您方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我方向您方退还主合同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招商信诺定期年金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基本保额+基本保额×(岁数-60)×0.05

(60周岁以后每年领取一次,80周岁后每年领取金额固定为两倍基本保额)

满期金
基本保额
身故
未开始领取生存金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已开始领生存金

(基本保额×31.5-已领取生存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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