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险二次理赔后,个人自付比例一般从40%降低为2%—5%,减轻了投保者负担
税优健康险,到底“税优”在哪儿?
政策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相关健康保险的保费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相当于将个税起征点每月上调200元。具体免税额与每个投保者实际收入挂钩,每年可累计免税72元—1080元不等。
小黄是重庆某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月收入1.5万元左右。今年初,单位为他投保了阳光保险的税优健康团体保险,保费2400元,其中健康保障部分的保费1388元,另有1012元进入个人万能险账户,累积增值以备退休后的医疗开支。按政策,小黄每年可免税600元。
“按收入算,这600元不起眼;可如果用于指定消费项目,优惠效果还是很明显的。1388元的保险可以‘降价’600元,挺有吸引力。”小黄说,他希望家里人都能早日享受到这个税优政策。
“2013年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为2326.8元,新政策将个人税前扣除的限额确定为2400元/年,与我国目前年人均卫生费用基本持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认为,税优新政的本质就是政府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分担医疗费用支出,用减税的方式为民众购买健康保险提供补贴。
保险属于“复杂”产品,如果“左手免税降价、右手偷工减料”,普通消费者也难以识别。除了免税,产品本身性价比如何?
山西太原的陈女士今年3月投保了人保健康的税优健康险,年缴风险保费1740元。4月20日,陈女士因病住院7天,医疗费用5720.8元,基本医保报销了100元,她之前投保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了4498.4元,她自己实际负担费用1122.4元。税优健康险二次理赔后,她自付费用仅为28.94元,为医药费总额的0.51%。本次理赔后,陈女士年度累计剩余理赔金额为198906.54元,终身累计剩余理赔金额为798906.54元。
人保健康、阳光保险两家公司部分赔付案例显示,投保税优型健康险出险后,个人自付比例一般都从40%以上降低为2%到5%的范围,极大减轻了投保者的负担。
“税优健康险是一种补充性质的医疗保险,主要适用于三类人群:一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二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三是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副总裁龚贻生认为,从已经理赔的案例看,税优健康险的“补充”作用发挥得非常到位,实现了“医保基本目录之内,可100%报销;目录之外,报销80%,个人最终支付比例不超过10%”的政策目标。
“各家公司都拿出很有诚意的产品,一是保障范围广,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特定门诊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急诊费用,甚至癌症靶向药、血管支架、PET—CT、住院医疗费用中的冷暖气费和本地救护车费等,都进行理赔。二是保障程度高,不因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政策性,是普通健康保险做不到的。”人保健康团险部总经理李蕴红说。
行业有担忧,公众不了解,退税不方便,市场瓶颈仍待打破
7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可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的第三批公司名单,至此已有16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产品。
不过,试点半年多来,税优险市场人气冷清。截至8月8日,首批获准经营该业务的3家公司累计只售出7000多单。
好产品为什么不叫座?
——行业有隐忧,风险控制仍是一道难题。
南开大学保险系教授朱铭来指出,税优健康险遇冷的主要原因是各公司仍有顾虑,行动上难免犹豫。“现有的定价规则,比如允许带病投保、赔付率不能低于80%等,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较高,在推销业务时会比较谨慎。”朱铭来说。
“按政策,该项业务只能保本微利经营,这对保险机构的信息系统、人才储备、资金管理、展业资源等提出了较高要求。”龚贻生坦言,按现在的规则,各公司只能勉强维持盈亏平衡,未来在很长时间内也会处于亏损边缘。
宋福兴认为,与其他医疗保险产品相比,税优健康险有其特殊性,但目前各试点公司都面临专业性不够突出、缺少基础数据分析、风险管控手段乏力等问题,同时尚未形成与医疗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动机制,专业化的风险管控能力有待加强。
——市场待培育、监管待完善,需要预热期。
“作为一项政策性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税优健康险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功能,是针对纳税人的政策性福利,可大部分人对该产品并不了解。”宋福兴说。
造成这种局面,一是试点城市较少,“土壤”不肥。税优健康险试点的31个城市中,9个为非省会城市,杭州、大连、深圳等经济发达、居民保险意识较强的地区没有纳入到试点范围。
二是产品仍缺核心竞争力。宋福兴指出,市场上的税优健康险可以成为基本医疗保险产品的有效补充,但是在保障责任上与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企业及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等存在交叉重叠,导致部分被保险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意愿不强。
三是规则还须细化。朱铭来说:“按政策该项业务必须保持80%的赔付率,如果不到80%,保险机构该怎么退费?是现款退费还是从下一年保费中冲减?体检、免疫等增值服务是否算在保险公司成本开支?这都需要监管政策不断细化。”
——相关部门的配合还不到位。
税优政策的落地涉及多个环节,其中“退税”是这一政策的关键所在。按政策,纳税人投保后,需要单位或者地税部门出具纳税证明。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税务部门退税流程尚未出台,被保险人无法实现税优政策的“免税”福利。导致很多能享受政策福利的人心存观望。
“虽有种种不足,但这是一项惠民政策,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协作突破瓶颈,保险业自身应调动各种资源加大宣传,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认识和接受它。”朱铭来说。
应扩大试点范围、明确报销目录,让保险公司心里有底;创新产品服务、优化退税流程,让参保人切实受益
自2012年起,我国健康保险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成为保险业增速最快的板块。宋福兴预计,2016年健康保险将达到或接近3000亿元,到2020年保费有望达到7000亿—10000亿元,成为与财险、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
基于这样的判断,尽管眼下税优健康险市场遇冷,尽管面临风险管控隐忧,但各公司出于培育市场、积累健康风险数据等长远打算,仍在加大投入、各出高招。比如,阳光保险在行业示范版本基础上进行了六大升级,包括将年度保额由20万元提升至25万元、将终身保额提高到120万元,开通全国300家三甲医院绿色就诊通道。人保健康建立了包括2370家医院、近5万名医师的就医和咨询网络,在十几个中心城市建立了健康管理中心,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医生服务,等等。
“除了保险公司的努力,政策上的突破是关键。”宋福兴说。
他建议进一步扩大税优健康险试点区域,“一定的承保覆盖面,是行业获得数据、提高精算能力以及分散风险的前提,也是逐步降低费率、让利于民的基础。”他说,从前期业务推广看,部分未纳入试点地区的省会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纳税人收入水平高于同省份已纳入试点的非省会城市,投保需求市场潜力明显强于试点地区。应将试点区域推广至所有省会城市及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扩大受众群体,形成保费规模。
宋福兴说,市场上医疗目录分为社保目录内和目录外两类,但目录外用药的种类、标准、价格缺乏可以参照的体系。若建立行业统一的社保目录外税优健康险理赔目录,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其发展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
目前,获批产品销售资格的保险公司多以团险形式开展业务,个人投保则需要面临一系列繁杂的税务问题,影响了个人投保热情。业界建议,监管方进一步协调税务部门,明确税优被保险人各项权利义务,制定退税操作流程,完善操作平台,实现联网操作,方便个人纳税人投保退税,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使投保者真正从税优健康险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