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国庆献礼!最新推出的泰康惠赢人生(优选版)年金保险(分红型),可为客户提供两种现金流保障,一个产品,三个养老计划,还有非保证的分红权益,可搭配万能账户复利增值,可对接绿通龙腾版,还有机会入住泰康高端养老社区!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保障内容 |
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59周岁(含59周岁),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59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生存保险金的责任。 养老保险金: ·首个领取日:65周岁/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仅限投保时已满65周岁的客户) ·给付金额:基本保额 ·保证给付期:25年 身故保险金: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给付金额为零。 |
可选责任 |
可选责任一——祝寿保险金: ·领取日:与保险公司约定 ·给付金额:已交保费总额 ·保证给付:若在养老保险金保证给付期间身故,将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尚未给付的祝寿保险金。 可选责任二——第二被保人设置: ·触发条件: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第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第二被保险人生存,或者第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时第二被保险人生存。 ·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金额:基本保额 ·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 如果保险公司还尚未开始给付基础责任的生存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则本合同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下列两者中的较早者: (1)第5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2)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如果已经开始给付基础责任的生存保险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则本合同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满足可选保险责任(二)触发条件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届满日: ·第一被保人身故豁免保险费: 如果本合同满足可选保险责任(二)触发条件,将豁免本合同自满足可选保险责任(二)触发条件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 如果第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经达到或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领取届满日,保险公司不承担第一被保险人身故豁免保险费责任。 |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障期间:保至105周岁
缴费方式:趸/3/5/10/15/2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