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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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泰康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补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须知

泰康深圳专属团体医疗险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与保险公司协定

保障期限:1年,到期可续保

保证续保:每3年为一个续保区间

等待期:30天,意外和续保无等待期

最低投保人数要求:3人起投

医院要求: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深圳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报销各项医疗费。

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疾病,且经医生诊断其需使用合同约定的17种特定药品(无论是一种或多种),对其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或药店实际支出的、药品目录中约定的药品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报销。

补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疾病,且经医生诊断其需使用合同约定的20种补充特定药品(无论是一种或多种),对其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或药店实际支出的、药品目录中约定的药品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报销。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深圳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报销。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该次住院前七日(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门诊急诊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报销。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自出生以来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合同所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付保险金。

特定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关怀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自出生以来初次罹患特定恶性肿瘤,并进行化学疗法或者放射疗法治疗的,按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关怀津贴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产品描述

泰康深圳专属团体医疗险产品特点:

1、投保门槛低,最低3人起投。

2、可免费延期30天,延期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也可以100%报销。

3、保证续保3年,享受更稳健长期的医疗保障。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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