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传世赢家增额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之前(含)身故的,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之后(不含)身故的,我们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保单年度对应的累积因子;其中第一保单年度的累积因子为1,自第二保单年度起的累积因子为上一年度累积因子的104%

到达年龄所对应的返还比例为:身故年龄在18-40周岁,返还比例为160%;身故年龄在41-60周岁,返还比例为140%;身故年龄在61周岁以上,返还比例为120%

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之前(含)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之后(不含)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保单年度对应的累积因子;其中第一保单年度的累积因子为1,自第二保单年度起的累积因子为上一年度累积因子的104%。 到达年龄所对应的返还比例为:身故年龄在18-40周岁,返还比例为160%;身故年龄在41-60周岁,返还比例为140%;身故年龄在61周岁以上,返还比例为120%。 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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