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森林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果木林、特种林、薪炭林和防护林;
(二)未获得林权证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森林发生火灾,给第三者的财产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
(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符合下列条件的森林可承保:
(一)生长正常、树龄在5年以上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二)拥有国家颁发的林权证。
保障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森林的死亡,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
(一)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森林火灾;
(二)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外的其它人触犯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造成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