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费重要吗?安联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值得购买吗?

原创
沃保网
杨戈藤
2020-07-03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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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忽略掉了豁免保费的重要性,对于还没有出现一些特定风险的时候,豁免保费可能发挥的作用不大。但是一旦出现一些风险,导致投保人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这个保费豁免就免去剩下的未交保费,并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其实大家对保费豁免的态度应该有所转变,首先保费豁免可以在关键时刻为我们带来最大的利益,就是在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可以将剩下所有的保费免去。

特别是在定期寿险中体现得更加明显,定期寿险是只用很少的钱可以获得极高的保额,如果中途因为突发状况不能及时缴纳保费,那么这个定期寿险将会面临失效。而且大部分的定期寿险是没有自带保费豁免的,这个时候就轮到了附加保费豁免出现了,大家要有这个忧患意识,及时主动地去附加保费豁免。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这款安联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款产品值不值得购买吧~

下面先来看看这款产品保什么~

1、在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约定豁免相应的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2、经保险公司核准豁免后,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起开始豁免投保人的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将视作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相关合同继续有效,但附加合同终止。若投保人已支付了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

若主合同的保险费或主合同下指定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前发生变更,则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及保险费将作相应变更,同时在批注中载明。

在附加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再承担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主义行为;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附加合同该保单年度未经过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附加合同该保单年度未经过净保险费。

小沃总结

保费豁免一直都是不能省略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投保定期寿险的时候,因为无法及时缴费,就让保单作废,实在是太可惜了。所以小沃建议每个保单都一定要附加保费豁免哦!

那今天小沃就介绍到这里啦,如果你对这款产品还存疑问或者想要咨询保险配置方案,赶紧在线来问,小沃将一对一指导,不用担心花钱买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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