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8年3月9日下午,年仅三月余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时,被一个从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之后,小星的母亲向凡凡赔偿了75000元。
事发后,凡凡先后7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2018年9月28日,凡凡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凡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凡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肌力2级以下)及开颅术后,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此间,经过多次诉讼和审理,最终于2020年3月31日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在线宣判中,敲定了赔偿结果。
该院认为,该案案发原因已经公安机关查明,小星对此存在过错,依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小星事发时年仅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凡凡定残后需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酌定护理系数为80%,并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护理期限为最长的20年,护理费参照同等级别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即住院期间和定残后分别按需1人护理150元/天和120元/天,共计723750元,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933681.72元,扣除已赔偿的75000元,小星的监护人还应赔偿凡凡1858681.72元。
本案审判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坚表示:
希望通过该案的审理,让各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加强对高空抛物、坠物等危害的认知,尤其监护人应尽到必要的监护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做好高空广告牌等的监管。同时,他也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摊风险。
严重后果
判决下发后,结果令无数人唏嘘不已:
对于受害方,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此被拖向深渊,对于责任方,除了心灵上的内疚,家庭也会背负上巨额的赔偿。
此件事件中的11岁女童小星,案发当时一人在家,只因在家中客厅看到一个被家里所养宠物狗咬过的苹果,将其拾起后投入阳台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经过阳台台阶与护栏间空隙坠落楼下,砸中正好经过此处的董某怀中的女婴头部。
早在2019年10月21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其中强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胁功能,用足用好刑罚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对这份阴差阳错的结局,而我们作为旁观者,心痛的同时,可能也会产生一丝担忧:
万一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该怎么办?保险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呢?这份责任风险该如何更好地规避?
个人责任险的挑选要点
个人责任险就是针对这种类似情况出现的,是一种专门保障由于个人的过失,造成别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虽然每家保险公司出售的个人责任险都有所差异,不过大体上分为专项保障和综合保障两种。
专项保障:
只保障某些特定的情况,例如只保障熊孩子调皮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或者只保障高空坠物;
综合保障:
产品保障则会更加广泛一些,虽然价格相对较贵,但各方面的责任都会有保障。
不管是购买专项保障还是综合保障,保额一定要买够。如果不小心砸到别人,而保额只有几万块,那大概率上是不够赔的。
最后需要额外注意的,是个人责任险的免责条款,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不赔故意、重大过失行为
2.不赔对家人造成的损失
3.不赔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
前两者比较好理解,在这里解释一下最后的免责情况:
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大多指的是艺术品、古玩字画、机动车、数码产品等物品。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无处不至,风险同样无法预测,所以未雨绸缪,才能活得安心。
最后还是需要提醒一句,各类责任险免责条阿款中都特别提醒的这条事项,一定一定要重视:因故意行为、重大过失不赔。
所以教育好小孩的行为是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祝大家的“熊孩子”都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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