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高空扔苹果,楼下女婴被砸半死,保险能做什么

沃保整理
2020-04-05 2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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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东莞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进行在线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童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9日下午,年仅三月余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时,被一个从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之后,小星的母亲向凡凡赔偿了75000元。

事发后,凡凡先后7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2018年9月28日,凡凡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凡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凡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肌力2级以下)及开颅术后,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此间,经过多次诉讼和审理,最终于2020年3月31日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在线宣判中,敲定了赔偿结果。

该院认为,该案案发原因已经公安机关查明,小星对此存在过错,依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小星事发时年仅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凡凡定残后需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酌定护理系数为80%,并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护理期限为最长的20年,护理费参照同等级别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即住院期间和定残后分别按需1人护理150元/天和120元/天,共计723750元,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933681.72元,扣除已赔偿的75000元,小星的监护人还应赔偿凡凡1858681.72元。

本案审判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坚表示:

希望通过该案的审理,让各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加强对高空抛物、坠物等危害的认知,尤其监护人应尽到必要的监护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做好高空广告牌等的监管。同时,他也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摊风险。

严重后果

判决下发后,结果令无数人唏嘘不已:

对于受害方,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此被拖向深渊,对于责任方,除了心灵上的内疚,家庭也会背负上巨额的赔偿。

此件事件中的11岁女童小星,案发当时一人在家,只因在家中客厅看到一个被家里所养宠物狗咬过的苹果,将其拾起后投入阳台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经过阳台台阶与护栏间空隙坠落楼下,砸中正好经过此处的董某怀中的女婴头部。

早在2019年10月21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其中强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胁功能,用足用好刑罚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对这份阴差阳错的结局,而我们作为旁观者,心痛的同时,可能也会产生一丝担忧:

万一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该怎么办?保险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呢?这份责任风险该如何更好地规避?

个人责任险的挑选要点

个人责任险就是针对这种类似情况出现的,是一种专门保障由于个人的过失,造成别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虽然每家保险公司出售的个人责任险都有所差异,不过大体上分为专项保障和综合保障两种。

专项保障:

只保障某些特定的情况,例如只保障熊孩子调皮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或者只保障高空坠物;

综合保障:

产品保障则会更加广泛一些,虽然价格相对较贵,但各方面的责任都会有保障。

不管是购买专项保障还是综合保障,保额一定要买够。如果不小心砸到别人,而保额只有几万块,那大概率上是不够赔的。

最后需要额外注意的,是个人责任险的免责条款,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不赔故意、重大过失行为

2.不赔对家人造成的损失

3.不赔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

前两者比较好理解,在这里解释一下最后的免责情况:

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大多指的是艺术品、古玩字画、机动车、数码产品等物品。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无处不至,风险同样无法预测,所以未雨绸缪,才能活得安心。

最后还是需要提醒一句,各类责任险免责条款中都特别提醒的这条事项,一定一定要重视:因故意行为、重大过失不赔。

所以教育好小孩的行为是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祝大家的“熊孩子”都乖乖。

今天就先分享到这里了,欢迎转发给身体的亲朋好友,和小沃一起学习进步。如有疑问可点击"免费咨询方案"。从此不愁保,沃保满天下,让我的专业成为你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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