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是一个保险计划,也就是组合险,因为保障给力而广受关注,而对于这个产品当中的附加险——信泰附加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知道的人可能不是很多,今天小编就来细说细说这款产品。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主合同与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2)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主合同与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从保障内容来看,信泰附加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属于典型的两全险,只有两项保险责任,分别对应保“死”和保“生”,这也就是为什么两全险又叫“生死两全险”的由来,小伙伴们GET到了吗?
当然了,我们买保险不能只关注它保什么,还要看它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免责条款事关理赔大计,所以不可轻视。不管条文再多,也要耐着性子看完,否则后患无穷。就拿满期返本这件事来说,听着确实是很美好,但是实际上呢?返本是不是无条件的呢?
小编前面已经介绍了这款产品的保障内容,“满期保险金”里明确规定,返本的前提是在合同期满时你必须还健在。然而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幸亏小编又帮你翻了一下合同条款,条款里有这么一段:
“我们给付主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可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前述“主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是指按照主合同约定我们给付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我们不再承担本附加合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终止。”
文字比较拗口,其实说人话就是如果你生了重病,那么也就不能满期返本,即使你劫后重生。因此信泰附加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返本不是骗人的,但是也不是无条件的,小伙伴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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