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沃保整理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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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以投保健康险为例,要不要如实回答健康告知的提问呢?

比如,有的人会问:

A:我有乙肝,从没有吃药,也没有住过院,可以不用在健康告知中说吧?

B:我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医生说没事,业务员也让我不要说,你说我还告诉保险公司吗?

C:做过肠息肉手术,还有结肠管状腺瘤,但是良性肿瘤,在网上查到它是结肠癌前病变之一,有一定几率发展为结肠癌,业务员让不要告知保险公司,可能会拒保,说过了两年,有不可抗辩条款保护,保险公司会赔偿,是不是这样子呢?

这些问题的答案大同小异,从一个中立且还算专业并且有良心的保险行业工作者角度出发,作如下解答:

1、确实存在不可抗辩条款发挥作用的理赔案例,但是那是针对保险公司确实调不到被保险人的相关就诊记录、病例资料,对这种既往病症只能自担责任。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就诊记录,病例资料的归档已经很OK,加上业界呼吁要求相关保险数据共享,目前中国保信已经成立开业啦。

2、不说太远,就说现在的处理方式。针对消费者购买保险时,故意不如实告知,两年内出险,处理方式是不退还已交保费,并解除保险合同;两年后出险的处理方式是退已交保费,拒赔,但不解除保险合同。

3、你买保险是为了转移或分散风险,买一份保险,还提心吊胆,为今后可能的理赔埋下拒赔的风险,有何意义?买了与不买,有什么区别呢?

4、如果你已经身体抱恙,明知如实告知会被严重加费或拒保,那为什么不通过其他方式来应对疾病风险?因为你交纳的高保费与你的保额之比有可能接近0.8-1,那么用长期定期理财作为疾病应急资金,并设立自己的疾病资金帐户,也是应对疾病支出的一种方式。毕竟重疾险、医疗险等并非所有疾病问题都保障。

5、为什么业务员让你瞒着保险公司?不递交相关病例资料去走人工核保?因为他们要的是现在的佣金,2年后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不可抗辩条款的用处实际上他们真正懂的人很少,很多业务员常常拿来用作骗你签单的理由。

沃保总结

首先作为客户,诚实的申报自己的健康问题,既往病史,进行体检,是在协议开始之前将未来的一系列责任推给了保险公司,这意味着一旦未来发生了任何承保范围内的问题,保险公司都必须要承担理赔责任。

但如果隐藏了自己的既往病史,没有如实的进行健康申报,可能购买保险的时候会顺利,但未来一旦出现问题,理赔时难免发生纠纷!

所以还是遵循如实告知的原则,按规矩办事,对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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