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30天-17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30岁、60岁、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年、5年、10年交
等待期:180天
犹豫期:15天
1、白血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白血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白血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轻症白血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白血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白血病保险金。
轻症白血病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给付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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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今年30岁,是福州某水产店的老板,生意兴隆,家庭幸福。今年3月,林先生刚刚喜得贵子,全家非常开心。因为上大学的时候接触过保险专业课程,所以林先生很有保险意识,在孩子刚满月的时候就给儿子投保了太平洋关爱保少儿白血病保险,基本保额50万云,交费期间10年,首年保费240元。在度过180天等待期后,儿子小宝可以享受以下保险利益:
1、轻症白血病保险金:假设小宝在3岁时确诊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用于小宝疾病的治疗,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小宝治愈出院。
2、白血病保险金:假设小宝在6岁时,白血病再次复发,这次符合保险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用于孩子的治疗。
3、身故保险金:假设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治疗后,小宝依旧因为病情恶化而不幸去世,保险公司将赔付已交保费之和与现金价值的两者最大值给林先生,合同结束。
从条款来看,太平洋关爱保除了白血病保险金外,也提供轻症白血病保险金。这类疾病大多起病缓慢,治疗效果较好,生存率高。其严重程度达不到重疾的标准,治疗费用也远低于其他白血病,因此市面上重疾险一般均将其排除在外。
从案例演示来看,太平洋关爱保的费率是很低廉的,即使是一次性投保也不会很高,属于难得的性价比较高的来自大保险公司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