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光大永明福运至尊年金保险计划由《光大永明福运至尊年金保险》和《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而成。
光大永明福运至尊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交费期间:3、5、10年交
保险期间:十年、十五年(增利宝庆典版万能险终身有效)
一、固定给付
1、年金
(1)保险期间为十年:合同生效的第五至第九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仍生存,可按照合同约定,交费期间为三年的,保险公司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年;交费期间为五年的,保险公司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年金,连续给付5年。
(2)保险期间为十五年:合同第五至第九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仍生存,可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年金,连续给付5年;自合同第十至第十四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仍生存,可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年金,连续给付5年。
2、满期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万能增值
为满足客户需求,光大永明福运至尊年金保险可选择搭配增利宝(庆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组合投保后光大永明福运至尊年金保险产品的年金、满期保险金均可转入万能保险复利计息,利用时间长轴,使财富实现二次增值。该万能保险产品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上不封顶。
三、资金灵活,指定传承
购买该保险产品组合的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年金领取或者将年金和满期保险金转入万能保险,实现按需规划、灵活分配。应急时,客户可启用保单借款和部分领取功能,资金灵活,助您解决燃眉之急,真正体现了客户至上、因需而变。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年金受益人,让责任和爱心得到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