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问题汇总(犹豫期、免责、受益人)

原创
沃保网
林卫
2019-12-19 17: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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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是一款终身年金险,主要提供养老和身故责任,集理财和人身保障为一体,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开始领取养老金,稳稳地现金流,今天,小编说说这款产品的犹豫期、免责等问题。

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险犹豫期

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险犹豫期有10日,在此期间,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如果认为合同和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结束合同。

解除合同需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件。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起,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并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费。

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

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险受益人

1、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同顺序和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3、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4、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5、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6、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7、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新生活养老年金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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