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0天
宽限期:60天
保障:高残或身故保险金
高残或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高残或者身故,且发生保险事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高残保险金或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高残或者身故,且发生保险事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高残保险金或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乘以所对应的比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高残或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高先生(35岁)为自己投保泰康岁添福终身寿险,高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高残保险金受益人,指定儿子小高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20年
年交保费:46225元
等待期后,高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高残保险金领取人:高先生、身故保险金领取人:小高
1、若高先生在40周岁前发生合同约定的高度残疾或者身故,可领取下列三者的最大值:
(1)已交保险费×160%
(2)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3)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2、高先生在41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发生合同约定的高度残疾或者身故,可领取下列三者的最大值:
(1)已交保险费×140%
(2)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3)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高先生在61周岁后发生合同约定的高度残疾或者身故,可领取下列三者的最大值:
(1)已交保险费×120%
(2)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3)发生高残或者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注意:高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项。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沃保网小结
很多人认为,有了社保就够了,社保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特别对于支撑整个家庭的顶梁柱而言,一定要购买意外、终身寿险,以防不测时家庭经济来源受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