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18至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保障: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保险金、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
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种符合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的疾病同时符合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和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种符合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
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若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若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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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总结
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重大疾病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大家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如果有需要添置心脑血管特定疾病相关保险,这款产品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