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来聊聊意外险真实的保障范围~
意外险保障功能: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意外伤残赔付:
根据《伤残标准定义》来等级比例赔付:
举个例子:小a车祸导致5级残疾,自己有50万意外险,保险公司会按照50*50%赔付25万。如果是身故和1级残疾就是全残,都会赔付100%,也就是50万。
意外医疗的报销:
绝大多数意外险医疗只报销社保的内用药,不含进口药和自费药。报销额度大多数是1万-5万封顶,额度不高范围不广,略显得鸡肋,建议医疗险来覆盖最全面。
意外身故和伤残的180天的条款限制: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意外身故金赔付。超过180天尚未治疗结束,会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采取就近原则,超过180天后的身故或伤残难以判断是否是由意外导致的。这个条款在意外险都会包含,各位要清晰了解即可。
意外住院津贴:
意外住院,可以根据住院天数来领取津贴,领取天数常见是累计180天封顶。
意外险的意外是如何定义?
来看一下,合同是如何写的: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日常生活中,常听的“意外“实际上并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
猝死:
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实际上是疾病身故,只是比较突然,很“意外”发生而已。一般的意外险是不赔付的,除非是包含猝死的特殊意外险。
中暑,高原反应:
中暑是外部气温升高,导致身体内部的一系列病例性变化。中暑从酝酿再到最后的发病乃至产生死亡的后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不是突然发病死亡的,非意外事件。高原反应的原理也是一样。
食物中毒:
3人及3人以上的集体性事物中毒,是意外伤害范围内。3人以下的食物中毒判定会容易纠纷:除非能证明非自身体质引起的。
摔伤:
要分情况讨论:
小A走楼梯不小心摔倒,恰好地板碰撞到脑袋致死,这个是属于意外理赔范围内。
小B走楼梯不小心摔倒,惊吓刺激导致心脏病发而死,这非意外范围内。
手术意外:
比如说做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或者手术者本身自己的身体并发症原因导致手术意外身故,也是不属于意外赔付范围。
当然,购买保险还需要注意:除外责任!
第五条:妊娠相关的疾病、
第八条:高风险爱好活动导致意外情况,都是属于除外责任。
因此对于孕妇意外事件和高风险爱好者,购买保险时注意要买特殊保障的意外险。
感觉看下来意外险都很“渣”,要来何用?
前面那些所谓不赔的“意外”无非是大家对合同的误解,那些根本就不是意外险的锅!
意外情况千千万万,只要我们理解清楚,知道哪些不赔,哪些可以赔付,那真正的意外发生的时候,还是能够有所保障的!
意外险最有魅力的地方:
低费率,高杠杆。真的是几百块撬动几十万的意外赔付啊!对于小孩,老人和差旅人士用来叠高意外保额最好不过的选择。
当然,我是建议人手一份的。
毕竟意外和明天,谁知道哪个先来呢?